昌吉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办公布数为准)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元/生·年) | 招生范围 |
音乐学 | 本科 | 4年 | 70 | 6000 | 新疆、甘肃、河北、湖南、湖北、江苏 |
音乐表演 | 本科 | 4年 | 15 | 6000 | 新疆、甘肃、河北、湖南、湖北、江苏 |
美术学 | 本科 | 4年 | 30 | 6000 | 新疆、甘肃、河北、湖南、江苏 |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 | 本科 | 4年 | 35 | 6000 | 新疆、甘肃、河北、湖南、江苏 |
艺术设计 (环境设计方向) | 本科 | 4年 | 35 | 6000 | 新疆、甘肃、河北、湖南、江苏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2011年高考报考条件;
2、美术类考生须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证(音乐类考生根据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3、报考音乐学及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有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身体条件,无发声器官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体形匀称。男身高不低于1.68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4、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5、报考音乐学、美术学的考生须符合师范类专业招生体检要求。
三、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考生凭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核发的《2011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联考合格证(美术类)、身份证报名,交《报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报考登记表,参加昌吉学院在各省考点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2、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交近期一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序号)。
四、专业考试科目
1、音乐学专业
考试内容:声乐、器乐、舞蹈、视唱、乐理。
2、音乐表演专业
考试内容:主项考演奏或演唱作品两首,视唱、乐理。
3、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
考试内容:(1)素描;(2)色彩。
五、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省份 | 专业考点 | 承接加试单位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甘肃 | 兰州市 | 兰州市艺术学校 | 1月26-27日 | 1月28日 |
江苏 | 徐州市 | 徐州师范大学 | 2月16-17日 | 2月18日 |
湖南 | 长沙市 | 湖南师范大学 | 2月22-23日 | 2月24日 |
河北 | 石家庄市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1月27-28日(美术类) 3月3-4日(音乐类) | 1月30日(美术类) 3月5日(音乐类) |
湖北 | 武汉市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 | 2月26-27日 | 3月1日 |
新疆 | 库尔勒 | 库尔勒第三中学(原铁中) | 2月27-28日 | 3月1日 |
新疆 | 喀什 | 喀什师范学院 | 3月4-5日 | 3月6日 |
新疆 | 伊宁 | 伊犁师范学院 | 2月27-28日 | 3月1日 |
新疆 | 奎屯 | 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 | 3月4-5日 | 3月6日 |
新疆 | 院本部 | 昌吉学院老校区艺术楼 | 3月12-13日 | 3月14日 |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1、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昌吉学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音乐类考生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2、考生只有参加昌吉学院组织的美术类或音乐类专业校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可填报昌吉学院艺术类各相关专业志愿。
3、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文化课分数线后,昌吉学院依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昌吉学院招生章程》)。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4—2337793(学校)、2352107(音乐系)、2354409(美术系)
地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77号昌吉学院学生处(老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cjc.edu.cn E-mail:cjxyjyb@163.com
招生网:http://zs.cj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