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省份及专业
招生专业 | 层次 | 招生数 | 招 生 省 份 |
美术学 | 本科 | 150人 | 湖北、山东、河南、湖南、江西、浙江、广西 |
艺术设计 | 本科 | 200人 | 湖北、山东、河南、湖南、江西、浙江、广西 |
音乐学 | 本科 | 100人 | 湖北、山东、河南、湖南、江西、浙江、广西 |
各省具体招生计划视考生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二、报考注意事项
1、 报名条件
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考生,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份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 报名程序
考生交验有关报考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费→填写《咸宁学院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交表、电子照相→核对、领取准考证
3、 学费标准
每生9000元/年(具体以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4、 其它说明
①美术类报名时不分专业。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选择专业。②初试复试一次进行。③所有专业实行文、理科兼收。
三、报考时间及地点
省份 | 类 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湖北 | 美 术 | 3月5—10日 | 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联考) | |
音 乐 | 2月22—25日 | 2月25—26日 | 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 |
山东 | 美术、音乐 | 2月28— | 维坊(招办统一指定) | |
湖南 | 美术、音乐 | 2月12—13日 | 湖南艺术职业技术学院 | |
江西 | 美术、音乐 | 2月12—13日 | 江西师范大学 | |
广西 | 美术、音乐 | 承认相应省联考成绩,取得合格证者均可填报志愿 | ||
河南 | 美术、音乐 | |||
浙江 | 美术、音乐 |
四、考试科目
1、 美术类:(三个科目,共250分)
①素描(100分) ②速写( 50分) ③色彩( 100分)
2、 音乐类:(三个科目,满分100分)
① 视唱练耳 占40%
② 声乐、钢琴、舞蹈、器乐中任选两项 各占30%
五、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1、 湖北、浙江、河南和广西等省考生专业成绩为相应省份的联考成绩。
2、 2005年4月1日后,考生可登录我院校园网http://www.xnc.edu.cn ,在“学工在线”中查询成绩。
3、 专业合格证发放原则是: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省招生计划的5至8倍发放。专业合格证将在4月初邮寄给考生。
六、高考录取规则
1、 在文化课上线的基础上,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数,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专业合格的考生中,文化课成绩在前三名的可优先录取。
2、 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考虑录取非一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