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吉林省2012年艺术招生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音乐学(钢琴、声乐、器乐、现代流行音乐)、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编导(编导与表演、国际标准舞)报名:1月9日—11日,考试:1月12日—14日
表演专业(戏剧影视与娱乐主持表演) 报名:1月11日—13日,考试:1月14日—15日
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管理) 报名:1月13日—14日,考试:1月15日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报名:1月9日—11日,考试:1月12日
美术类专业:(艺术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美术学、绘画)我校不组织单独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承认吉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东校区一号楼,招生办公室(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从火车站乘“115路”公交车到“人文学院站”下车即是。)
咨询电话:0431-84537149、84537195
吉林省考生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
(1)考生本人必须持当地招生办公室核发的《2012年吉林省高考艺术专业校考资格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考点报名。
(2)各艺术类专业不允许兼报。
我校艺术类专业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管理方向要求女身高1.65米以上,男身高1.75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其它艺术类专业无身高限制。艺术类各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2012年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
2012年我校辽宁省艺术类录取原则: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管理方向)承认辽宁省其他本科院校该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表演(戏剧影视与娱乐主持表演方向)和其艺术类专业承认辽宁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辽宁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以上,均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
2012年我校河北省艺术类录取原则:我校不组织单独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承认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
2012年我校吉林省艺术类录取原则:美术类专业我校不组织单独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承认吉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其它艺术类专业必须是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吉林省规定控制分数线。音乐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它艺术类专业,按总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012年我校山东省艺术类录取原则:美术类专业我校不组织单独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承认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其它艺术类专业必须是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山东省规定控制分数线。音乐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它艺术类专业,按总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