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兰州城市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普通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位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风景秀丽、环境幽雅。现占地面积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9.6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9100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79万册,电子期刊8500余种,博硕论文50万篇,专题数据库9个。
学校现设有17个二级学院,有甘肃省城市发展研究院等16个研究院(所),并设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甘肃基地、“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非学历培训甘肃站、甘肃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甘肃省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甘肃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甘肃省第21职业技能鉴定所等省级研究培训机构。
学校现有教职工1087人,其中专任教师692人。有教授51人,副教授238人;博士65人,硕士361人,外籍教师10人。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占教师队伍总数的48.1%,硕士以上学历教师占教师队伍总数的61.8%。
学校现有本专科专业37个,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15102人,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工学、法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有各类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100个,理、工科等各类实验室68个,教学用计算机1326台,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 114个。
近年来学校先后与新西兰克赖斯特彻奇综合技术学校和林肯大学、俄罗斯奔萨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哈萨克斯坦国立师范大学和国立音乐学院、英国威·根里学校、德国维尔道工程技术大学、泰国华侨崇圣大学等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加强了与赛德尔基金会、美国英语学会、美国友好志愿者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汉语推广办公室的联系,每年派遣教师出国考察、研修以及学术交流。与香港公开大学、天津师大、华东师大、首都师大、陕西师大等院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甘肃省文明单位、甘肃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甘肃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甘肃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甘肃省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奖励。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5万余名合格毕业生,为甘肃乃至西部的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严谨规范的教学管理、和谐良好的校风学风,使我校学生近年来在全国全省各类比赛和竞赛活动中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珠江杯”大学生五项全能比赛、全国全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演讲比赛等赛事中多次获特等奖和一等奖。
学校以培养高素质的城市经济、城市建设、城市文化、城市服务应用型高级人才和具有本科学历的基础教育师资与职业技术教育师资为办学目标,以兰州为中心,依托甘肃、面向西部,服务全省和周边省区的城镇化建设,按照“突出和发展城市服务功能,保持和优化教师教育特色,注重和强化应用技能培养”的办学指导思想进行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办学模式的改革,逐步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适应城市化建设和发展要求的教学型大学,力争使学校成为甘肃省乃至西北地区城市化建设人才培养和培训中心、城镇化战略研究与应用技术开发中心、城镇化信息文化交流中心、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中心,为甘肃及周边省区的城市化、工业化和基础教育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条件,浓郁的学术氛围,是社会有志青年学习成才的理想选择。
二、专业介绍
音乐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现代教育观念,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身体、心理素质,从事高中等学校音乐教学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师范类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声乐、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音乐教学法、和声学、歌曲作法、复调常识、曲式与作品分析、形体与舞蹈、艺术概论、手风琴、配器法、民族民间音乐等。
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艺术基本理论和完整的艺术表现能力与技巧,具有对艺术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表现力,在音乐教学与音乐艺术活动组织中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集体创造合力,并服务于音乐表演与音乐教育领域的专业艺术人才,以及从事相关音乐活动组织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
主要课程:音乐基本理论、视唱练耳、和声学、钢琴伴奏与编配、合唱、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概论、外国音乐史概论、音乐名作欣赏、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乐队编配常识、歌曲写作基础、合奏、重奏、配器法、声乐、器乐等。
音乐学专业(舞蹈表演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舞蹈素质,掌握舞蹈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专门人才。具体分为两个方向:第一,能够在高等院校及中、小学校进行舞蹈教学和舞蹈研究的教师。第二,能够在群众艺术馆、企业、职业专科学校以及中、小学校担任舞蹈创作及舞蹈编导的人才。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师范类
主要课程:中国舞蹈史、西方芭蕾史、芭蕾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剧目排练、舞蹈编导、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艺术作品分析、舞蹈基本功训练、中国古典舞、敦煌舞、现代舞、外国代表性民间舞蹈、地方特色舞蹈、舞蹈教学论、欧美现代舞史、舞蹈解剖学、舞蹈服装设计基础、舞蹈化妆基础、舞蹈艺术概论、音乐作品赏析、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音乐、钢琴即兴伴奏、舞蹈视唱练耳。
艺术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艺术设计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掌握系统设计理论和现代设计方法以及与设计相关的材料与工程知识,具备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能在室内外环境设计领域或平面视觉传达设计领域从事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分为三个方向:
艺术设计(装饰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装潢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室内外设计方向)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造型基础、漆艺、纤维艺术、广告设计、包装设计、雕塑、美学、效果图技法、室内陈设设计、居住室内设计、展示设计、电脑辅助设计、英语、摄影、艺术采风、艺术考察、艺术设计理论等课程。
艺术设计专业(工艺美术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工艺美术史论基础和扎实的工艺美术制作和创意的技法、技巧的能力,能够运用美术知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能够胜任中小学、职业学校美术教学的教师及其它美术教育工作者。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师范类
主要课程:素描、速写、书法、艺术设计基础、中外工艺美术史、编织、泥塑、金工、木工、漆艺、文艺理论、美术概论、电脑绘画、透视学、色彩学、艺用解剖学、英语、摄影、国画、油画、装饰画、劳作、艺术采风、艺术考察等课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影音公司、互联网站、电子传媒等单位从事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主持人和播音员、出镜记者,为各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培养社会活动及礼仪公关活动与主持人才。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
主要课程:播音学概论、播音创作基础、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广播播音与主持艺术、电视播音与主持艺术、语言艺术与写作、即兴口语表达、语言传播艺术等。
主要课程:播音学概论、播音创作基础、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广播播音与主持艺术、电视播音与主持艺术、语言艺术与写作、即兴口语表达、语言传播艺术等。
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现代传媒发展需求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创新素质,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水平,熟练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技能,能够在各级各类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机构、电视教学节目制作单位及其他影视创作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编导、制作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
主要课程:广播电视艺术学、传播学原理、视听心理学、艺术美学、电视导演艺术、电视节目制作、数字视频与图像处理、电视作品评析、电视节目编导、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电视用光艺术、电视语言艺术、电视声音艺术、虚拟演播室技术等。
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现代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娴熟的学前教育技能、技巧,能够适应现代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胜任学前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工作,社区与学前教育指导工作的专门人才。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师范类
主要课程: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普通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概论、儿童发展心理学、幼儿游戏、儿童社会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学前管理、教育科研方法、幼儿心理辅导、声乐、钢琴、美术、舞蹈、艺术体操、艺术鉴赏等课程。
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现代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娴熟的学前教育技能、技巧,能够适应现代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胜任学前教育教学工作,学前教育管理、研究工作,社区与学前教育指导工作的专门人才。
层次:专科 学制:二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师范类
主要课程: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普通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概论、儿童发展心理学、幼儿游戏、儿童社会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心理辅导、声乐、钢琴、美术、舞蹈、艺术体操、艺术鉴赏等课程。
三、招生专业、计划
学院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层次 | 计划 | 招生范围 | 学制 | 收费标准 | 备注 |
音 乐 学 院 | 音乐学 (师范类) | 教师教育 | 本科 | 40 | 甘肃 河北 | 4 | 6500元/年 | 参加甘肃省统考 |
舞蹈表演 | 30 | |||||||
音乐学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 本科 | 80 | 甘肃 湖南 河北 | 4 | 6500元/年 | 参加我校单独考试 | |
乐器演奏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
音乐学理论 | ||||||||
美 术 学 院 | 艺术设计 | 室内外设计方向 | 本科 | 50 | 甘肃 山西 陕西 河北 | 4 | 6500元/年 | 参加甘肃省专业统考 |
装饰艺术方向 | ||||||||
装潢艺术设计方向 | ||||||||
艺术设计 (师范类) | 工艺美术教育 | 本科 | 50 | |||||
传 媒 学 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60 | 甘肃 山西 湖南 陕西 河北 | 4 | 6500元/年 | 参加我校单独考试 |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 | 60 | ||||||
教 育 学 院 | 学前教育 (艺术教育方向) | 音乐 | 本科 | 180 | 甘肃 | 4 | 6500元/年 | |
舞蹈 | ||||||||
美术 | ||||||||
学前教育 (艺术教育方向) | 音乐 | 专科 | 45 | 甘肃 | 2 | 4000元/年 | ||
舞蹈 | ||||||||
美术 | ||||||||
合计 |
注:以上各专业均艺术文理兼招,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甘肃以外考生报考均须参加我校艺术专业单独考试。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甘肃省物价局公布为准。
四、单独招生专业课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专业
考试内容:主科80%、听音10%、乐理10%
主科测试内容如下:
1、声乐演唱
演唱歌曲两首(其中一首为备考曲目);
2、键盘乐器演奏
(1)钢琴:车尔尼740以上练习曲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古典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
(2)手风琴: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及大、中型乐曲各一首。
3、管弦乐器演奏
(1) 小提琴: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一首练习曲,音乐会协奏曲第一乐章(带华彩乐段)或第二、三乐章,技巧性乐曲一首。
(2) 中提琴、大提琴:三个八度音阶、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一首练习曲;中提琴、大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乐曲一首。
(3)其他乐器: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4、民族乐器演奏
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器乐曲写作。
(2)面试:钢琴演奏(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均可)或其它乐器,演唱民歌、戏曲等。
备注:交本人作品一部,钢琴程度要求740以上。
6、音乐学理论
(1)音乐文论写作。
(2)面试:音乐学常识、演奏钢琴(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均可)或其它乐器,演唱民歌、戏曲选段等。
备注:交本人专业论文一篇。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后进行复试。
初试:
(1)自我介绍(含才艺展示),要求2分钟以内完成。
(2)朗诵自备稿件,体裁不限,要求2分钟之内完成。
复试:(总分300分)
(1)朗诵指定稿件(现场抽题,限2分钟以内完成)(100分)。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完成)(100分)。
(3)模拟主持(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的改编,限3分钟以内完成)(100分)。
(三)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专业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后进行复试。
初试:
(1)自我介绍,要求2分钟内完成;
(2)编讲故事,根据给定词语现场构思并讲述完整的故事,要求3分钟内完成;
(3)回答考官提问,根据考官所提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2分钟。
复试:(采用笔试方式,时间120分钟)
(1)文学艺术常识(30%);
(2)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
(3)影视作品分析,根据试卷要求回答问题或写出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评析性文章(影视作品只播放一遍,影视作品可能是专题片、纪录片、影视剧片段中的任何一种)(40%)。
(四)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业
1、语言表达(30%):具有一定的普通话表达能力。朗诵、讲故事等均可。
2、主科测试(70%):具有初步的艺术基础技能。测试内容为音乐、美术、舞蹈任选一项。
(1)音乐(声乐或器乐):声乐由考生自选一首歌曲(曲目、唱法不限),自带伴奏带;器乐由考生自选一首乐曲(曲目不限),除钢琴外由考生自备乐器。
(2)美术:120分钟静物写生,绘画形式不限,考生自备画具,试卷纸由我校统一发放。
(3)舞蹈:成品舞或舞蹈片断,自带伴奏带。
五、录取原则
(一)我校艺术类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二)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三)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工艺美术教育方向,师范类)专业使用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统考成绩;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全省普通高校音乐学统考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业使用本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
(四)音乐、美术、舞蹈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考试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总分×50%+文化课总分×50%(专业成绩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六、报考条件、时间、地点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报考音乐学(教师教育、舞蹈表演方向,师范类)和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按省招办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美术、音乐学、舞蹈统考。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持本人的《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专业考试报名费180元,到我校单独设立的考点报名。
甘肃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统考报名、考试时间为:
美术类统考: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 1日报名,1月2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音乐学统考:2012年1月9日至10日报名,1月11日至15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舞蹈类统考:2012年1月 13 日至 14日报名,1月15日至17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西北民族大学。
我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专业:2012年1月12日至1月13日报名,1月15日至16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兰州城市学院西校区音乐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2年2月1日至2月2日报名,2月3日至4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甘肃广播电视学校。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业:2012年2月29日至3月2日报名,3月3日、4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兰州城市学院西校区教育学院。
七、注意事项:
1、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必须背谱演奏、演唱;
2、钢琴伴奏人员自备(也可与音乐学院联系聘请,伴奏费用自理);
3、除钢琴专业外,所有考生自备乐器;
4、考生报名时须首先选择专业方向,然后再选择该专业方向的小方向;
5、表演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联系单位及电话:
招生就业处 电话:0931—7601082
音乐学院 电话:0931—7601127
美术学院 电话:0931—7601132
传媒学院 电话:0931—7601086
教育学院 电话: 0931—8651804
0931—7601133
网址:http://www.lz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