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工程学院简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服装工程学院,始建于1986年,前身为服装工程系,是我国最早建立服装专业的院校之一。
多年来,学院一直坚持特色办学,强调艺术设计与技术之间的相互衔接融汇,重视学生设计与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取得了众多可喜的教学成果,学生在 “名瑞杯” “中华杯” “全国院校童装设计大赛”“威斯曼杯”、”真维斯杯”、“新人奖”、 “温馨鸟杯”“威鹏杯”、“国际裘皮协会(IFTF)设计大赛”、“新世纪杯”、“东北三省时装买手大赛”“雅季杯”等国际、国家、省级的服装专业设计大赛中屡获佳绩。尤其是一年来,服装工程学院学生更是佳绩频传,获得了一金、两银,五个单项奖,入围国家级、省级各种设计比赛达20人之多。
二十多年来,学院为全国各地纺织服装行业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学有成就的学子遍布全国服装专业院校和纺织服装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培养了全国十佳设计师、广东省十佳设计师、辽宁省十佳设计师、国家大型服装企业的首席工艺师、企划部总监等一大批优秀的毕业生。
目前,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省级特色专业;省纺织服装商会副会长单位;高职高专服装设计专业为国家级示范专业。学院同时还承担着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服装设计与加工技术吉林省高等学校重点建设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长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中小学校服指定生产单位等多项职能。
目前,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省级特色专业;省纺织服装商会副会长单位;高职高专服装设计专业为国家级示范专业。学院同时还承担着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服装设计与加工技术吉林省高等学校重点建设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长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中小学校服指定生产单位等多项职能。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专业教师中47%为高级职称、92% 为“双师型”教师、67%为硕士研究生,多年来教师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二十多项。在国家级服装设计大奖赛中屡获大奖,学院教师发明的“服装专用多功能尺”获国家发明专利。出版专著、教材多部。
学院十分重视服装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校内实训基地设备资金达785万元,实训基地用房面积2800平方米,初步建立起了一个具有现代化服装生产线的真实职业氛围的实训实习基地。现有8个服装工艺实训室、2个特种机实训室、服装CAD计算机辅助设计实验室、立裁实验室打板室、 摄影实验室、针织服装实训室、印染实训室、展厅、图书资料室。学院积极倡导开放办学,努力拓展校企之间、校际之间、高校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学院目前已与江苏晨风集团、浙江婉甸服饰集团、吉林温馨鸟集团、吉林省荣发集团等国内知名服装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
教学质量好,毕业生质量高,使学院在全国纺织服装专业教育方面获得了良好的声誉。由于强化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毕业生100%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几年来,毕业生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就业率均保持在98%以上。
教学质量好,毕业生质量高,使学院在全国纺织服装专业教育方面获得了良好的声誉。由于强化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毕业生100%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几年来,毕业生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就业率均保持在98%以上。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根据社会需求培养具备服装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从事服装设计、服装制版、服装产品策划和开发、服装市场营销的具有“双证书”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
服装画技法、服装色彩、服装图案、服装创意设计、服饰手工艺、服装史、服装设计、服装材料学、服装设计学、成衣工艺学、服装立体裁剪、服装结构设计、服装CAD、服装生产管理、服装陈列设计、服装商品策划、服装市场营销等。
毕业去向
毕业生能从事服装设计、服装样板设计、服装企业商品计划、经营管理、营销策划、服饰品设计及时装杂志编辑等工作。
艺术学院简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艺术学院始建于1986年。现设有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两个培养方向)、动画、美术学四个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一个专科专业。现有本、专科在校生800余人。
艺术学院现有陶艺实训室、摄影工作室、展厅、图书阅览室、3个苹果机房等专业教学用房总面积2800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00余万元人民币,建有占地1600平方米功能完善的(仿真)职业实习实训基地,同时还建立了8个校外实习基地,学生通过到校内外实训基地实习,大大提高了实践和动手能力。学院同时还承担着工艺美术专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指定培训考试定点机构等多项职能。
艺术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专业教师中20%获得高级职称、92% 为高级资质“双师型”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达到75%。有两名教授在2011年分别获得“中国设计事业突出贡献奖”和“中国设计事业先锋人物奖”称号,一名副教授在2009年被评为“吉林省十大广告教学名师”一名教师被评为吉林省“十佳广告教学名师”称号。在科研方面教师的绘画作品、设计作品在全国美展和国内外展览及专业设计大赛中多次入选、获奖。近年来,艺术学院教师有18人次主编了由人民美术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辽宁美术出版社、吉林美术出版社、海洋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的20部教材和专著。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了大量科研、教研论文。
学院严把学生入口出口关,不断优化教育教学过程,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培养,经过多年积淀形成了鲜明的专业特色,专业教育获得良好的社会声誉。近年来,学生在各级展览和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在第七届中国青年广告大赛中获得金奖、在2008国际ONESHOW大赛亚洲区中国青年创意竞赛中平面设计团队两套系列作品荣获银奖和入围奖;2008年环境艺术设计业毕业设计有一件作品在全国高校毕业设计大赛中获得银奖;动画片《乌鸦》《家》在2008长春国际动漫节上获得最佳动画片奖和最佳故事片奖;动画片《面具》《YIJING》在2009长春国际动漫节上获得最佳动画片奖和最佳FLASH奖;2011年又有三部动画片在2011第七届长春国际动漫节上获得最佳故事奖、最佳FLASH奖和优秀奖;2009年在吉林省首届高等学校视觉艺术大赛中获得动画、绘画、设计等专业一、二、三等奖29项;在吉林省首届设计新星大赛中获得金奖一项、银奖二项、铜奖二项;在中国红十字会首届公益海报大展中有十一件作品入选,是中国高校入选作品最多的学校。
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和良好的教风学风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自2001年起,学院将“双证书”考核制度与毕业证完全挂钩,学生专业技术等级考试合格率为96%,毕业生平均一次就业率为98.4%。
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专业方向:(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下设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室内外装饰设计、装修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结算;平面设计、三维设计;行业专业技术指导、技术创新、等综合知识、能力、素质的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 计算机设计表达、手绘表现技法、专业制图、建筑模型制作、CAD制图、水暖电通工艺、家具设计、室内外空间设计、材料构造与工艺、景观与绿化设计商业绘画技法、图形创意、材料装饰设计、标志设计、网页设计、行录设计、摄影等。
毕业去向:学生毕业后从事室内外园林的设计与规划、园林设计管理、室内外园林设计的教学、科研、房地产开发以及到艺术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电视台等从事商品包装、装潢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舞台美术专业技术指导等工作。
动画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电影、电视动画创作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能在电影、电视等媒体的制作岗位上,从事动画原画、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及三维电脑动画创作理论研究方面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卡通画技法、网帖技法、漫画技法、媒介与技巧、动画技法、动画运动规律、动画时间掌握、计算机填色、立体造型、背景设计、原画设计、单色稿设计、彩色稿设计、数码摄像、DV摄录技巧、表演基础、短片后期制作、非线编辑等。
毕业去向:学生毕业后能在电影、电视系统从事动画编导、创作、设计、制作,能在教育、广告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动画的创意、设计、编导、制作等工作的复合型实用人才。
美术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强的美术理论知识、造型能力、审美素质,具有一定的教学理论和教学技能、方法,掌握教学过程基本规律,具备从师任教的能力,能在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从事美术教学、研究工作的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设置:素描、色彩、构成形态学、版画、中国画、油画、雕塑、陶艺、书法篆刻、综合材料技法、艺术语言实践等。
毕业去向:学生毕业后能够在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从事美术教育以及从事艺术创作、艺术研究等工作专业人才。
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国标代码:10204
二、办学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1485号
三、招生专业
动画、美术学、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
详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2年艺术专业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
五、报考条件
1、我校执行各省级招办的艺术类招生政策,有统考的省份,须取得省统考合格证后方可参加我校的校考。
2、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省级招办核发的《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高考报名序号,报名时须向工作人员说明是文史类或理工类考生。
3、考试科目:
(1)素描 (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满分150分)
(2)色彩 (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满分150分)
4、考试要求:考生自备画板、颜料等画具,凭相关证件(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明)参加考试。
六、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发给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可在当地招生办公室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总分为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与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相加(即:总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已通过各省艺术类文化课最低线、专业课成绩前三名者,给予优先录取的待遇。
不限语种,不限小分。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2年艺术考试时间安排表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点 |
黑龙江 | 1月9、10 | 1月11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山西 | 1月12、13 | 1月15日 | 太原师范学院 |
江苏 | 1月29、30 | 1月31日 | 南通大学 |
安徽 | 1月31、1 | 2月2日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山东潍坊 | 2月2、3日 | 2月5日 | 潍坊招办 |
甘肃 | 2月4、5日 | 2月6日 | 兰州艺术学校 |
河北 | 2月4、5日 | 2月7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江西 | 2月8、9日 | 2月10日 | 江西教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