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南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招生计划
声乐、舞蹈、器乐项目计划招收10人。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高中阶段获得过湖南省“三独”比赛二等奖(含)以上的全日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思想品德优秀、艺术特长突出、文化成绩优良、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3.报考舞蹈、声乐类的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三、南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方式
2012年12月15日到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考生“三独”比赛获奖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南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12年12月15日;
2、地点:南华大学团委演播中心(南校区);
3、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测试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测试资格,并通报所在中学。
4、测试合格考生签订预录协议书。经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将与其签定《南华大学2013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预录协议书》,并在学校公示栏、南华大学招生网(http://zs.usc.edu.cn)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间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五、南华大学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
根据湖南省招生录取政策,调整招生计划,确定拟录专业,录取符合招生政策的考生。
六、其他事项
1、请自备服装、乐器、道具和伴奏光盘等测试应用物品(钢琴除外);
2.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3、考生测试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招生政策咨询:0734-828255382827118282286
专业测试咨询:0734-828276718773464859(刘老师)
监督电话:0734-8281304
学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邮编:421001
八、本招生简章由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