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历史沿革』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1935年1月改建为新疆学院,1960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新疆大学,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新疆唯一的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被确定为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12月30日,新疆大学与原新疆工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新疆大学。2004年,学校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1935年1月改建为新疆学院,1960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新疆大学,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新疆唯一的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被确定为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12月30日,新疆大学与原新疆工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新疆大学。2004年,学校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
『机构设置』
新疆大学现有23个学院,1个研究生院,1个独立学院,1个教学研究部,4个教学实践中心,8个研究所,1个干旱半干旱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
新疆大学现有23个学院,1个研究生院,1个独立学院,1个教学研究部,4个教学实践中心,8个研究所,1个干旱半干旱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
『学科、专业设置』
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八个学科门类,涵盖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现有80个本科专业,10个国家特色专业,19个自治区紧缺人才专业;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8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群、16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
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八个学科门类,涵盖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现有80个本科专业,10个国家特色专业,19个自治区紧缺人才专业;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8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群、16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
『科学研究』
“十一五”至今,新疆大学共获得各类科研项目2437项,资助经费达36374万元,其中,纵向项目1634项,资助经费23654.55万元;横向项目803项,合同经费12719.45万元;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5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57项;出版学术著作168部,发表学术论文8815篇,其中被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学术论文1190篇;鉴定成果81项,授权及软件登记79项。
“十一五”至今,新疆大学共获得各类科研项目2437项,资助经费达36374万元,其中,纵向项目1634项,资助经费23654.55万元;横向项目803项,合同经费12719.45万元;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5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57项;出版学术著作168部,发表学术论文8815篇,其中被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学术论文1190篇;鉴定成果81项,授权及软件登记79项。
『教学科研平台』
学校拥有各类教学、科研平台,包括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其中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6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学校拥有各类教学、科研平台,包括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其中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6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在校生人数』
现有各类在校生26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8997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469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39人,留学生近400人。
现有各类在校生26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8997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469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39人,留学生近400人。
『师资队伍』
现有专任教师1664人,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50%,其中教授204人,副教授599人,硕士学位人员609人,博士学位人员352人。博士生导师104人,硕士生导师558人。有 2个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含培育),7个自治区教育厅科研创新群体。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5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3人,自治区优秀专家14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计划”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7人,天山学者特聘教授7名,天山学者讲座教授9名。
现有专任教师1664人,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50%,其中教授204人,副教授599人,硕士学位人员609人,博士学位人员352人。博士生导师104人,硕士生导师558人。有 2个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含培育),7个自治区教育厅科研创新群体。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5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3人,自治区优秀专家14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计划”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7人,天山学者特聘教授7名,天山学者讲座教授9名。
『对外交流合作』
学校积极发展对外交流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4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教学科研合作交流关系,与41所国外高校签署了合作协。十一五期间,我校承办国际学术会议20次,选派教师383人次出国进修学习、科研合作或进行学术交流,邀请长短期外籍专家学者216人次来校任教、讲学和科研合作,接受各类留学生累积达2500人次。学校现在已成为“中国中亚国家大学生交流基地”,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区域学项目学校,教育部中俄大学校长、中日大学校长、中韩大学校长、亚洲大学、东亚大学校长论坛项目学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学校,具有接受中国奖学金硕士以上研究生资格。
学校积极发展对外交流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4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教学科研合作交流关系,与41所国外高校签署了合作协。十一五期间,我校承办国际学术会议20次,选派教师383人次出国进修学习、科研合作或进行学术交流,邀请长短期外籍专家学者216人次来校任教、讲学和科研合作,接受各类留学生累积达2500人次。学校现在已成为“中国中亚国家大学生交流基地”,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区域学项目学校,教育部中俄大学校长、中日大学校长、中韩大学校长、亚洲大学、东亚大学校长论坛项目学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学校,具有接受中国奖学金硕士以上研究生资格。
『办学条件』
新疆大学分校本部、北校区、南校区三个校区,共占地299.72万平方米(约4496亩)。固定资产总值20.4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亿元。图书馆是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CALIS)省级中心馆,图书文献总量276.5万册,数字资源量41000GB。建成校园网和CERNET新疆地区主节点和新疆教育区域网控制中心、乌鲁木齐教育城域网。拥有现代化的数字化图书馆和西北地区一流的多功能体育馆。
新疆大学分校本部、北校区、南校区三个校区,共占地299.72万平方米(约4496亩)。固定资产总值20.4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亿元。图书馆是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CALIS)省级中心馆,图书文献总量276.5万册,数字资源量41000GB。建成校园网和CERNET新疆地区主节点和新疆教育区域网控制中心、乌鲁木齐教育城域网。拥有现代化的数字化图书馆和西北地区一流的多功能体育馆。
『总体发展目标』
到2015年,新疆大学综合办学实力力争跨入西部高校前10位,建成在中亚有较强影响力、西部先进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到2020年,力争把新疆大学建成“西部先进,中亚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到2015年,新疆大学综合办学实力力争跨入西部高校前10位,建成在中亚有较强影响力、西部先进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到2020年,力争把新疆大学建成“西部先进,中亚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新疆大学纺织与服装学院现拥有一个纺织学科硕士点、三个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一个现代纺织技术专科专业和一个公共艺术教学部,学院注重理工类学科与艺术类学科相互融合、相互交叉、相互渗透,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学院现有教授5人,副教授15人,拥有先进教学实验设施,为新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新型工业化”建设培养输送3000余名具有创新能力和独立创业能力的各族高水平的应用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专业,零批次录取,文理兼招,学制四年,学费6000元/年。最终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二、专业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可直接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
三、文化课考试
美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零批次志愿填报我校及报考专业。
四、录取办法
考生的专业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标准,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要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报考我校志愿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以《新疆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公布方案为准。
新疆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4号 邮编:830046
联系电话:(0991)858567l,8585302
传真:(0991)858616l
联系人:刘洪波 石立业 王荣 依力亚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