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音乐学院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1 | 130202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本科 | 4 | 1 | (1)钢琴演奏 (2)声乐演唱 (3)乐理 (4)视唱练耳 | 考试科目要求参见《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中相关内容。 |
2 | 130201 | 音乐表演(音乐戏剧表演方向) | 本科 | 4 | 3 | (1)声乐演唱 (2)朗诵、舞蹈、表演 (3)视唱练耳 |
二、报考办法
1、 报考时间与地点:
⑴ 报名确认时间:2014年4月10日
⑵ 报名确认地点:院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汾阳路20号 教学楼217室)
⑶ 考试时间:2014年4月11日
2、 报名信息确认时须交验下列各件:
⑴ 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 一寸正面脱帽半身照片四张(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及报考专业);
⑶ 报名费300元;
⑷ 考生另须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生在中学所在地)办理有关省(市)所规定的《201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凭该“准考证”及复印件办理本院的报考手续。
三、文化考试
凡领到我院发给《填报志愿通知单》的各专业考生,须持“通知单”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生在中学所在地)办理报考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统一高考或由当地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自行举办的高考。从2006年起,高考中的数学分计入总分。我院文、理科考生兼收。
四、录取原则
考生在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规定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4376411或021-64316347
传 真:021-64310467
邮政编码:2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