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具有特色鲜明、实践能力突出等特点。培养具备新闻传播基本理论知识和深厚的文化功底,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及法规,能从事播音、节目主持、采编、节目制作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一、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计划面向新疆招收民语言计划30人(文理兼招)。学制四年,本科,学费6000元/学年,最终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报名条件,思想品德良好,且具备如下条件:
1.五官端正,形象气质符合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要求;
2.发音器官无疾病;
3.普通话标准;
4.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文化考试与专业测试
(一)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并在零批次志愿填报我校及专业。
(二)专业测试
1.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6日-28日。
(2)报名地点:新疆大学招生就业处。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艺考证或所在学校推荐信亲自到报名点报名。
(4)报名费及初试费:68元/人,复试费:105元/人。考生报名及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专业测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30日。
3.专业测试形式: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合格者可参加复试。
4.专业测试内容:
初试:试镜、形体、自我介绍、指定稿件情景朗读。
复试:自备稿件朗读、角色朗读、声乐才艺、形体才艺、新闻播报、即兴话题、模拟现场报道。
5.合格证发放:根据专业测试复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寄发“专业测试合格证”。
四、录取办法
(一)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并且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
(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零批次录取;
(四)录取原则: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以总分作为依据,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新疆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邮编:830046。
联系电话:(0991)858567l,8585302。
传真:(0991)858616l
联系人:刘洪波、石立业、王荣
新疆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