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物资学院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丰富校园文化,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大学生艺术团建设,经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将于2011年继续在北京市高中毕业生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本简章招生计划限定项目艺术特长的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二、招生类别
2011年,我校计划招收艺术特长生25人,其中:
说明:① 1至3类专业不可兼报;
② 此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艺术水平测试整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如个别项目没有合适人选则不招生。
三、报考条件
取得北京市2011年艺术特长生等级测试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且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
四、报名办法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考生,请于2010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登录我校2011年艺术特长生水平测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www.bwu.edu.cn/zs/baoming.asp),填写好相关报名信息,同时填写并打印报名系统下方的《北京物资学院 2011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名表》。 考生或考生家长持已打印的报名表(贴好照片,应届考生需加盖高中学校公章;往届考生需加盖户口所在区县高招办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测试费、考生所获业余考级最高证书及高中以来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于2011年1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3:00到我校国际交流中心一层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请携带打印好的《北京市2011年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成绩单》),领取准考证。
五、测试
请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于1月中下旬到我校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及方案详见测试须知)。
六、成绩公布
测试结束后,我校将在一周内将成绩上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登陆我校本科生招生专网查询测试结果。
七、录取原则
对于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条件,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我校与其签订《北京物资学院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书》。签约的考生必须二批本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高考(论坛)录取时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降分录取。
八、录取条件
按照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办法规定,对通过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的考生可按下列条件录取:
1.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北京市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在计划限额内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2.按上述条件被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其志愿情况安排专业。
凡以艺术特长生身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必须遵守《北京物资学院艺术特长生管理规定》及大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9534406
网址:http://www.bwu.edu.cn
北京物资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