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外)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考试安排:
招生省份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学制 | 招生科类 | 授予学位科类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及相关要求 |
黑龙江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5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2013年1月16-17日 | 2013年1月18-19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 | 20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广播电视编导 | 6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舞蹈表演 | 3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舞蹈表演(模特与礼仪) | 4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吉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5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2013年1月13-14日 | 2013年1月15-16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
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 | 10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广播电视编导 | 3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舞蹈表演 | 2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舞蹈表演(模特与礼仪) | 2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音乐表演(声乐) | 3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音乐表演(器乐) | 2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其中音乐表演(器乐)只招考大提琴、小提琴、双簧管、电贝司、电吉他、打击乐、小号、圆号、长号乐器的考生 | |||
山东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5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2013年2月18-19日 | 2013年2月20-21日 | 济南商贸学校(历下区历山路10号) |
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 | 20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广播电视编导 | 15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舞蹈表演 | 3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舞蹈表演(模特与礼仪) | 3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音乐表演(声乐) | 3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音乐表演(器乐) | 3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其中音乐表演(器乐)只招考大提琴、小提琴、双簧管、电贝司、电吉他、打击乐、小号、圆号、长号乐器的考生 | |||
新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2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2013年2月23-24日 | 2013年2月25-26日 | 新疆师范大学(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号) |
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 | 10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广播电视编导 | 4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舞蹈表演 | 3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
舞蹈表演(模特与礼仪) | 3 | 4年制本科 | 艺术文理 | 艺术学 |
注:最终招生数以各省、自治区招办(考试院)公布为准。另承认省统考艺术类招生省份计划未列入。
二、专业介绍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本科,四年制) 专业简介: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播音主持、广播电视节目采编制作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以及采编、制作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专业特色:该专业以播音主持为核心、采编播制作能力一体化的培养目标,注重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有广播类节目主持、新闻主持、文艺类节目主持等方向供学生选择,重视开设编导类课程,旨在培养能编能播能采但又各有所长的复合型人才。 教学亮点:本专业专业课坚持小班化教学,保证实践教学质量;每学期有固定教学实践周,开展“挑战主持人”、“挑战自我”两大教学活动,形成完善而独具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 就业去向:该专业培养的学生具有广阔的就业前景。适用领域有数字电视及网络电视工作,包括省、市、区、县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包括广告影视制作公司、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推广部门等;各类有声语言、礼仪文化培训机构,各类纪念馆展览馆等。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非师范,本科,四年制) (三)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本科,四年制) (四)音乐表演(非师范,本科,四年制) (五)舞蹈表演专业(非师范,本科,四年制)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四、报名与专业考试 |
五、专业考试内容及计分、评分办法 (一)承认省统考的专业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专业统考招生简章; (二)所有参加钱江学院专业校考的专业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空乘与礼仪方向)浙江省外考点)总分为600分 3、广播电视编导(浙江省外考点)总分为100分 4、舞蹈表演 (浙江省外考点) 总分为100分(要求舞蹈道具自备,初试穿紧身体操衣) 5、舞蹈表演(模特与礼仪)(浙江省外考点) 总分为100分(要求服装、鞋自备,考试时穿紧身体操衣) 6、音乐表演(声乐)(浙江省外考点) 总分为100分 7、音乐表演(器乐)(浙江省外考点) 总分为100分 六、填报志愿及文化考试 七、录取原则 八、奖学助学 九、毕业文凭 十、附则: 学院地址: 声明:我院在任何地区都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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