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国际化特色的广东省属重点大学,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战略研究的重要基地。前身是广州外国语学院和广州对外贸易学院。广州外国语学院成立于1965年,是教育部直属的三所著名外国语大学之一。广州对外贸易学院成立于1980年,是原国家外经贸部(现商务部)直属院校,为全国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科的创始单位之一。1995年6月,广州外国语学院和广州对外贸易学院合并组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8年10月,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划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一、招生专业简介 2. 音乐表演专业 3.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二、招生计划
2. 招生范围: |
1.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人文素养;
(2)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3)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4)考生所在省如对其所报考的专业有组织术科统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统考并合格。
2. 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
(2)身高要求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性1.70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
②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要求男性1.68米及以上,女性1.58米及以上;
(3)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和听觉器官无疾病;音乐表演(钢琴)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含数字影像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要求无色弱、色盲。
(4)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3. 招生科类:除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含数字影像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文理兼招外,其它艺术类专业的招生科类均为艺术文。
四、单考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13年2月1日~28日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系统(http://zs.gdufs.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考生信息以打印的纸质材料为准;所填信息应完整、准确,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然后通过招生系统打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术科单考报名表》(要求用A4纸)。
2. 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1)向工作人员出示: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我校不接受无身份证明材料的考生报名;
②生源省级招办发放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证)原件。
(2)向工作人员提交(请以报名表为封面装订在一起):
①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术科单考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③生源省级招办发放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证)复印件。
(3)缴纳考试费(依据粤价函[2010]79号):每专业200元/生;
3. 凡取得我校合格资格的考生,若在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高考考生号,必须于2013年3月22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准确填报本人的高考考生号,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 如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单考报考时间和地点
1. 现场确认、初试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3月2日
初试时间:2013年3月4日~5日
现场确认及初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2. 复试确认、复试时间和地点
各单考专业均通过术科初试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可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或现场公告栏查询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按下述时间到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复试: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3月6日上午
复试时间:2013年3月6日下午~3月7日
现场确认及复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注:复试具体时间将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报考人数有所调整,请考生密切留意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和考场的公告。
六、单考考试形式和内容
专业名称 | 初试内容 | 复试内容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 形象气质和上镜效果(100分); | 1.形象气质、上镜效果(100分); | “英语播读指定稿件”主要考察考生的语音、语调。 |
音乐表演(声乐) | 完整演唱中外歌曲1首(100分,不包括通俗歌曲)。 | 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民歌或歌剧咏叹调1首(100分,考生备3首,现场抽1首)。 | 声乐初试不拉帘,复试拉帘;考生所选歌曲最短不少于3分钟,最长不超过5分钟;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也可由考场提供钢琴伴奏,但考生须自备谱。考生考试时一律不得穿演出服。 |
音乐表演(钢琴) | 总分100分 | 总分100分 2. 在初试曲目中自选一首。 |
七、单考合格考生的确定和各专业录取
1. 单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学校将于2013年3月下旬根据考生术科单考成绩和报考条件、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确定术科单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上公示,不另发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 各专业的录取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单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含数字影像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占70%、文化科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合格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
八、其他
1. 有关招考信息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公布,请考生务必留意并根据我校的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我校不单独寄发有关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2. 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3. 参加我校术科单考合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4.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5. 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交通指引详见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我校学术交流中心有双人房、商务套房等100多套,200多床位,可供有需要的考生和家长住宿,电话:39328328。
6.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邮政编码:510420
联系电话:020—36204310(招生办)020-39328095(新闻学院)、39328129(艺术学院)
传 真:020—36207054(招生办)
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s.edu.cn/
(艺路网—艺术院校招生考试在线——第1时间为您倾心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