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音乐)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计划 | 考试科目及比例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100 | 主项50%、副项30%、视唱练耳20% |
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 20 | 声乐80%、视唱练耳20% |
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表演) | 45 | 器乐(含钢琴)80%、视唱练耳20% |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5 | 理论笔试80%、钢琴10%、视唱练耳10% |
舞蹈学(舞蹈教育) | 50 | 舞蹈(剧目表演、技巧展示、即兴创编)90%、视唱练耳10% |
舞蹈表演 | 20 | |
学前教育(音乐教育) | 80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认可考生音乐教育、钢琴表演方向考试成绩 |
注: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中的主、副项应为声乐、钢琴、器乐中的一项,其中声乐为必选项。
2、声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3、器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钢琴、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笛子、笙、琵琶、扬琴、中阮、三弦、唢呐。
4、音乐教育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板胡、笛子、箫、笙、琵琶、中阮、柳琴、扬琴、三弦、唢呐。
5、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一般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专业基础突出者例外。
二、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江苏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1月23-24日 | 1月25日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1月24-25日 | 1月26-27日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1月27-28日 | 1月29日 |
山西 | 山西艺术职院 | 2月18-19日 | 2月20-21日 |
江西 | 南昌大学 | 2月19-20日 | 2月21-22日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2月22-23日 | 2月24 日 |
山东 | 济南市招办 | 2月25-26日 | 2月27-28日 |
湖北 | 华中师范大学 | 3月13-15号 | 3月14-16号 |
注:1、我校另外在四川、河南、黑龙江、辽宁、甘肃、内蒙古六省(区)使用省统考成绩,招收音乐类考生。
2、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只面向湖北和湖南两省招生。
3、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各考点公布内容为准
三、报名考试及成绩查询
1、考生报名:考生凭所在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到网上公布的各考点现场报名,考生不得跨省报考。
2、报考费用:报考一个专业方向150元,最多报考两个专业方向。湖北省内报考费用请参阅报名现场海报。
3、成绩查询:2013年3月底前对外公布成绩,公布方式为湖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www.zsxx.hbnu.edu.cn),原则上不接受电话查询。
4、合格线划定:成绩公布两周后,进行专业划线(音乐学(器乐表演)专业在全国校考结束两周后按器乐种类统一对外公布),并向成绩过线考生邮寄专业合格证,未上线考生不单独寄发成绩单。专业合格线是按照招生计划与合格人数1∶4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来划定。各省招生计划根据各省报名情况及考生成绩综合考虑来确定。
四、高考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1、音乐学、舞蹈学及舞蹈表演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学前教育(音乐教育)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男生要求身高在1.6米以上,女生在1.5米以上,新生进校后,在教育科学学院培养。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音乐学、舞蹈学及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学前教育(音乐教育)专业为7500元/年。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邮 编:435002
咨询电话: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
邮 箱:hbnuzsgz@126.com
网 址:www.zsxx.hbnu.edu.cn
(艺路网—艺术院校招生考试在线——第1时间为您倾心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