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南大学音乐、舞蹈类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学校,国家“211”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缙云山麓,风景秀丽的嘉陵江畔,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 西南大学于2005年7月由原西南师范大学、原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原两校毗邻而建,同根同源,发源于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在西南地区开中国新学的川东师范学堂,几经发展演变,遂成今日之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是一所以教育科学、农业科学、生命科学、管理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为主要特色、传统学科专业与新兴交叉学科专业、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占地总面积约9629亩,校舍面积约166万平方米,依山傍水,风景如画。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哲、经、法、文、史、教、理、工、农、医、管、艺等12个学科门类,55个一级学科。学校下设31个学院,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7个省部(市)级重点学科、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19个专业硕士学位;105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在校学生5万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近4万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70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600余人,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千人计划”入选者4人,“长江学者”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600余人,研究生导师1100余人。 音乐学院 前身为1940年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专修科,是我国师范院校中最早设置音乐专业的院系之一。学院为教育部授予的全国高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音乐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与舞蹈学为重庆市重点(一级)学科,1985年获得音乐学硕士点,现为国家一级学科硕士点。教学用房12000多平方米,目前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803人,博士、硕士生共143人。 系科专业 有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四个系;音乐学(师范)、音乐学(理论)、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及通俗音乐演唱、演奏方向)、舞蹈学四个本科专业;招收博士(中国古代音乐(教育)史、宗教音乐理论与实践、民族音乐教学与研究3个方向)、硕士(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理论与教学研究、音乐表演理论与实践研究、音乐史与文献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研究、音乐审美心理研究6个方向)、艺术硕士、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职员工 有学院现有教职工87人,其中含教授9人、副教授29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2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1人,并聘有梁宁等16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 实践平台 有五个艺术实践平台:西南大学交响乐团(重庆市政府命名为“重庆青年交响乐团”)、交响管乐团、合唱团、民乐团和舞蹈团。交响乐团、民乐团承担教育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到重庆、四川、贵州等50余所高校、中学演出,2010年到马来西亚UPSI大学交流演出, 2011年在北京国家大剧院举办交响音乐会。 招生计划 2013年计划招收音乐学(师范)、音乐学(理论)、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及通俗音乐演唱、演奏方向)、舞蹈学四个专业本科学生210名,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西、浙江、江苏、安徽、福建、海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河南、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等省市招生。 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执行各省(市)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专业考试有关规定。 2、招生对象音乐素质条件 (1)音乐学(师范、理论)专业要求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声音本质好,乐感好,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较好,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普通话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有一定钢琴或器乐演奏能力。女生身高1.50米以上,男生身高1.60米以上。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要求声音本质好,乐感好,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较好,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普通话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3)音乐表演专业(钢琴、器乐方向)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能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乐器演奏的技能技巧,音乐表现好,演奏方法正确,有培养前途。 (4)音乐表演专业(通俗音乐演唱、演奏方向)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能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演唱或演奏的技能技巧,音乐表现好,演唱或演奏方法正确,有培养前途。 (5)舞蹈学专业要求具有良好的基本功和较丰富的舞蹈表现力,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63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以上各专业考生成绩特别优秀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考生身高以高考体检测量为准。 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程序: (1)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学校所在地招办发放的专业考试《报考证》,并交复印件一份。 (2)按照《报名登记表》所列内容,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3)提供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的照片2张,贴在专业《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上。 2、报名考试费按学校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3、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
考试科目 1、我校在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的考试科目以各省市统考科目为准。 2、重庆市的考试科目除统考科目外,还要加上我校面试科目,面试科目20分。我校在录取时,面试成绩加统考成绩,再按总分重新排序。 3、其它各省的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 | 方向 | 科目 | 分值 | 总分 | 音乐学 | 师范 理论 | 1、面试:形象、身高、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2、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 作主科120作副科80 | 3、钢琴(器乐):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 作主科120作副科80 | 4、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 40 | 5、练耳(笔试) | 30 | 6、乐理(笔试) | 10 | 音乐表演 | 声乐 | 1、面试:形象、身高、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2、主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 | 220 | 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 60 | 钢琴 | 1、面试:形象、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2、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20 | 3、视奏 | 60 | 器乐 | 1、面试:形象、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2、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20 | 3、视奏 | 60 | 通俗演唱 | 1、面试:形象、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2、主科:准备三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 220 | 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 60 | 通俗演奏 | 1、面试:形象、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2、主科: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20 | 3、视奏 | 60 | 舞蹈学 | 初试 | 1、面试:形象、身高、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2、基本功(软开度、协调感、弹跳能力)测试 | 60 | 3、技术、技巧(跳、转、翻) | 40 | 复试 | 4、即兴表演(动作模仿) | 30 | 5、组合或剧目表演 | 150 |
特别提醒: 1、报音乐学(师范、理论)专业有舞蹈、器乐演奏(乐器自备)、理论作曲能力者,亦可申请加试(器乐已经作为考试科目的除外),考试成绩按以下规则折合后加入总分。 器乐 | 考试成绩 | 60-64 | 65-69 | 70-74 | 75-79 | 80-84 | 85-89 | 90以上 | 折合分数 | 1 | 2 | 3 | 4 | 6 | 8 | 10 | 舞蹈 | 考试成绩 | 70-74 | 75-79 | 80-84 | 85-89 | 90以上 | | | 折合分数 | 1 | 2 | 3 | 4 | 5 | | |
2、舞蹈学专业初试当天公布合格名单,初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现场公布的时间参加复试。 录取规则摘录 1、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市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接受调剂志愿考生。 2、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 音乐学(师范)专业在同一省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音乐学(理论)专业在要求艺术类招生计划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在该省内依据科类及文化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在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文理科文化成绩二本批次线为基准,在该省内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以下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理科考生文化折合分= 理科考生文化总分 ×(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 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在同一考区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3、文化合格线以考生所在地教育考试院公布划线为准,我校不另外划线。 4、文化考试各科成绩中任何一科为零分者,我校将不予录取;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学(理论)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作限制。 5、凡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组织有本省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还需取得本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合格证书。 6、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或者复查成绩与入学成绩有较大出入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注意事项 1、学校将在3月份底或4月初公布考生专业成绩,考生可在西南大学招生信息网站查询自己的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的一周内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2、成绩公布的一周后,学校将专业合格考生的成绩寄发给考生本人,专业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1号 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252513 68367777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bkzsw.swu.edu.cn 音乐学院办公室电话:(023)68252325 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swu.edu.cn |
校考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区 | 考点 | 招生省份 | 招生考试专业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考试时间及地点 |
重庆 考区 | 重庆 北碚 | 重庆 | 音乐学(师范、理论)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音乐) | 重庆音乐统考: 2012年12月13-14日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 重庆音乐统考: 2012年12月15-23日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
舞蹈学 | 西南大学校考: 2013年3月2-3日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 西南大学校考: 2013年3月2-3日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
四川 考区 | 四川 成都 | 四川 | 音乐学(师范、理论)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音乐) 舞蹈学 | 2013年2月20-21日 四川音乐学院 | 2013年2月22-26日 四川音乐学院 |
云贵 考区 | 贵州 贵阳 | 云南 贵州 | 音乐学(师范、理论)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音乐) 舞蹈学 | 2013年1月10-11日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013年1月12-13日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湖广 考区 | 湖南 长沙 | 湖南 湖北 广东 广西 江西 福建 海南 | 音乐学(师范、理论)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音乐) 舞蹈学 | 2013年2月19-20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013年2月21-22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广东 广州 | 网上报名及缴费: 2013年2月01-18日 星海音乐学院考试 |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2013年2月23、24日 舞蹈学专业:2月24日 星海音乐学院 |
北方 考区 | 河南 郑州 | 河南 山东 浙江 江苏 安徽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山西 河北 内蒙古 | 音乐学(师范、理论)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音乐) 舞蹈学 | 2013年1月19-20日 河南省郑州大学 | 2013年1月21-23日 河南省郑州大学 |
陕西 西安 | 2013年1月24-25日 西安美术学院 | 2013年1月26-27日 西安美术学院 |
山西 太原 | 2013年1月30-31日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2013年2月1-2日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吉林、辽宁、黑龙江 | 音乐学(师范、理论)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舞蹈学 | 不设点校考,认各省统考成绩 |
注:
1、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考区内的考点进行校考,跨考区考试的成绩我校不予认可;如一个考区有多个考点,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点考试,在规定考区内两个以上考点均参加考试的,成绩全部作废。
2、重庆市舞蹈专业考生参加重庆统考合格后,再参加西南大学的校考,按校考成绩录取。
3、重庆、四川的舞蹈学考生成绩按川渝片区拉通排序,进行录取。
4、音乐学(师范、理论)专业限招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陕西省、山西省、广东省和海南省等省市考生,音乐学免费师范生最终计划人数以各省市招办公布的为准。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专业按上表公布的省市招生。
5、我校在黑龙江、吉林、辽宁认各省专业统考成绩,不单独设点校考,按我校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艺路网—艺术院校招生考试在线——第1时间为您倾心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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