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组织艺术类校考专业的考生,须取得《聊城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报考我校未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取得本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填报高考志愿时直接报考我校。
◎合格证发放
我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 1:4 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请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4月中上旬登录聊城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合格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聊城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单独寄发。
◎录取原则
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分数70%、专业分数30%之和排序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其它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如有变化,以上级最新文件执行。
◎其他事宜
考生考试期间的差旅费、报名考试费、食宿、所需的画具、笔墨、乐器(钢琴除外)等一概自理。本简章所列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通讯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东校区)
山东省聊城市文化路34号(西校区)
招生咨询电话:0635—8239405
邮政编码:25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