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报考
查询
资料
独家
各省美术高考分站
美考首页 > 美考资讯 > 招生简章
四川文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1-12-23 13:48:00
分享到
四川文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三、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四川文理学院
四、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
() 我院在山东、江西、甘肃、新疆、山西、河南等省(市、自治区)举行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校考)。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见我院《招生简章》及所在省招办公告。
(二)考试成绩只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三)《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合格证》上注明有考生成绩和名次;未达到发证比例的专业,不发放合格证。
(四)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五、录取规则
(一)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招生录取全程公开、信息透明,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 录取档案按1:1.2的比例投放(四川省内艺术本科专业按1:1.4投档),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 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四)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 身体健康状况及身高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音乐舞蹈类专业原则上限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肢体无残疾;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六、我院按“学分制”标准收取学杂费,并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要求向学生公示。
七、学院按政策规定设有国家、省奖助学金;国家、省励志奖助学金;院专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金、贫困生补助;广州助学基金等,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
八、学院负责处理录取中的遗留问题,并对有关情况予以查询和说明。
九、联系电话:0818-2790101 2790027(兼传真)
    网址:http://zjc.sasu.cn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邮编:635000
扫码关注美考官微,获取各省统考信息
美术生的报考神器:美考网—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 输入专业分,测测你想上的学校,需要多少文化分?
← 实时发布最新的艺考资讯,解读艺考最新政策、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 解答在艺考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程提供艺考报考最佳方案。

免责声明
(一)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二)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邮件:mkaocn#163.com (发邮件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