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科学为主要特色的著名百年学府。北京师范大学的办学目标是建设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刑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百余年的文化积淀,百余年的开拓进取。北京师范大学形成了以对祖国未来和民族命运高度责任感为核心的“爱国进步、诚信质朴、求真创新、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学科门类齐全、总体水平居全国高校前列。北京师范大学的本科专业覆盖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中十一个学科门类的九个学科门类,即除农学和医学之外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半。研究生专业则覆盖了《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中十二个学科门类的十一个学科门类。现有55个本科专业,15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9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国家重点学科。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首批授予的拥有自主设置本科专业权限的6所大学之一。在2006年本科专业排名中,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地理信息系统、心理学列全国第一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舞蹈学列全国第二,地理科学、环境丁程、汉语言、公共事业管理列全国第三,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环境科学、传播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博物馆学、英语、统计学、哲学、俄语、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十余个专业列全国前十位。2004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结果,北京师范休学的教育学、心理学、系统科学3个一级学科名列第一/中国语言文学位居第二,艺术学,历史学名列第四,还有9个一级学科进入前10名。名师名家荟萃、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教授520余人、副教授52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71%。两院院士19人,资深教授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4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4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211工程12人,入选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59人,国家和北京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9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9人。教育资源丰富、教学质量全国领先。拥有国家文科基础中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5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对外汉语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2005年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奖中,获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居全国高校第4位;还获得北京市教学成果奖45项,获奖总数仅次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研究实力雄厚、在全国具有较高学术地位。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数量列全国高校第4位。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和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7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5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LDQUO;十五&RDQUO;期间在入文社会科学领域主持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人项目5项,教育重大攻关项目12项,名列全国高校第2位,承担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472项,被SSCI收录论文共151篇,被CSSCI收录的论文共7037篇,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110项;在自然科学领域作为首席科学家单位承担&LDQUO;973项目&RDQUO;和攀登计划6项,项目数居全国高校前列,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3项,获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教育部创新研究群体3个: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LDQUO;973&RDQUO;和&LDQUO;863&RDQUO;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纵向项目500多项,被SCI和剧收录论文2255篇: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奖励15项。对外交流广泛、在国际上享有重要影响。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所海外大学及一批国际组织建立了经常性的交流与合作关系。一些院系已与欧美高校建立联合人才培养合作关系,交流学生可获两校毕业证书。每年派出教师和学生近千人。每年在校长短期外国留学生近3000人,留学生数名列全国高校前列。每年有300多名外国专家在校内任教、讲学。学生参加国际竞赛、互换学习的机会日益增多。< p>
二、以学生为本的人才培养与教育教学改革
人才培养定位
●以培养高素质、高水平、高层次、创造性的具有国际意识和国际竞争能力的科学研究人员、技术人员、高校教师、重点中学教师、管理与经营者、艺术与体育工作者为目标。
●本科生、研究生培养并重。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8479名,研究生8780名,长期留学生1800余名。2007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本科生2100人,研究生近3000人。本科生的培养重点之一是为其研究生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实行宽口径培养,扩大学生过专业的自主选择权
●部分采取按院系招生,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直,以增强学生对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能力。前期打通培养,之后学生可在招生专业所涵盖的专业及专业方向内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如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可选择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等不同专业:心理学可选择基础心理学、心理咨询与辅导、管理心理与人力资源等不同专业方向。
●全校一、二年级学生均可在学年末提出转专业申请,经拟转入院系考核后为确有专K的优秀学生提供专业二次选择的机会。实施励耘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在近几年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的基础上,2007年将继续实施“励耘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以培养具有突出研究与创新能力、高度社会责任感与务实精神、深厚人文与科学素养、良好交流与协作能力并具有一定国际视野的各类优秀人才。
●新生入校一学期后,在自愿中请的基础上经考核,择优选拔100人左右组成“励耘实验班”,实施“励耘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入选学生均在本院系完成四年大学学习,在修读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同时,参加由学校组织实施的专门培养计划,包括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信息技术素养和能力培养、思维拓展训练、外语与国际交流能力强化、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为优秀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优良条件。
●励耘实验班的学生有更多机会获得学校“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资助,特别优秀者还可获得由已故资深教授启功先生捐助的“励耘发展奖学金”。
●励耘实验班的学生享有和全校其他同学一样获得专业奖学金的机会。弹性学习制度和辅修一双学位制度
●本科学制4年,允许学生修满学分提前一年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年。
●在校本科生在进行本专业学习的同时可以修读跨学科专业的辅修一双学位课程。学校正社会普遍关注的专业,如教育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汉语言文学、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等专业开设了辅修—双学位课程。
●在规定年限内,符合主修专业毕业要求,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在规定年限内,符合主修专业要求,修满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双学士学位证书。如学生在毕业时未按规定修读完辅修一双学位课程且愿意继续修读的,可在毕业后两年之内继续修读未完成课程,修读合格后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或双学士学位证书本—研教育统筹设计的人才培养模式
●本科阶段按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专业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专业培养,实施“4+x”人才培养模式,通过选择和分流培养,形成培养规格上移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
●“4+0”模式,指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后即进入社会就业。学生毕业时,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到各行业就业。如果希望毕业后从事教师职业,就读非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通过选修教师教育模块课程、或修读师范类专业辅修一双学位课程等方式获得从事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对于有志优秀学生亦可在入校后申请转入师范专业,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毕业后从事教师职业。
● “4+3”模式,指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后即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实现本硕贯通培养。本科毕业时,经过考核筛选,部分优秀学生可通过推荐免试直接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没有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可通过自身努力考取硕士研究生。
● “4+5”模式,指本科直博模式。即本科毕业时,经过考核筛选,部分优秀学生可通过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 “4+2”模式,指本硕贯通培养的学士后教师教育模式,是国际通行的建立在强大学科优势基础上的“大学+师范”的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模式。旨在巩固和加强我校教师教育的优势和特色。本模式将学科专业人才培养与教师教育剥离,将教师教育的重心上移到研究生阶段,大力加强研究生层次的高素质研究型教师的培养。在本科阶段的第三学年末,对志愿硕士毕业后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经过考核筛选,从中确定进入“4+2”模式培养的人选。第四学年继续完成本科专业学习,取得学士学位;同时修读部分研究生课程,实现本硕衔接。第五学年开始进入教育学院进行2年教师专门化培养并最终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口前试点单位有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
三、毕业生去向
近年毕业生中有约50%继续攻读本校和国内外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研究生,其余毕业生主要进入科研机构、人专院校、重点中学、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出版等部门工作。
四、2007年在安徽招生情况
1、招生计划与专业分布。
今年我校本科生的招生规模仍保持2100人(始于2002年),招生来源计划分布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涉及我校21个院系,分布于44个本科招生专业。今年我校在安徽招生计划为36人(不包含特殊类型招生),统招计划与去年持平,其中文科:16人,理科:20人。文科招生计划涵盖7个招生专业,理科招生计划涵盖8个招生专业。
2、近三年录取情况
文科 | ||||||||
2004 年 | 2005 年 | 2006 年 | ||||||
重点线 | 调档线 | 平均分 | 重点线 | 调档线 | 平均分 | 重点线 | 调档线 | 平均分 |
564 | 576 | 604 . 5 | 543 | 582 | 596 . 8 | 573 | 613 | 620 . 6 |
分差 12 | 分差 39 | 分差 40 | ||||||
理科 | ||||||||
2004 年 | 2005 年 | 2006 年 | ||||||
重点线 | 调档线 | 平均分 | 重点线 | 调档线 | 平均分 | 重点线 | 调档线 | 平均分 |
565 | 568 | 636 . 4 | 541 | 594 | 607 . 9 | 566 | 610 | 628 . 5 | |||
分差 3 | 分差 53 | 分差 44 | |||||||||
年份 | 实际录取 | 统招计划 | 统招录取 | 统招增加 | 特殊类型 | ||||||
2004 | 44 | 36 | 37 | 1 | 7 | ||||||
2005 | 43 | 36 | 40 | 4 | 3 | ||||||
2006 | 50 | 36 | 46 | 10 | 4 |
五、录取原则。
1、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在3分以内。
2、在高考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或教育部政策规定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
3、报考英语和日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且必须参加英语口试。
4,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当年在其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志愿录取考生的平均分,在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5,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除体育教育专业、国防生外,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经我校考核认定的拟录取保送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保送生招生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7、经我校考核认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什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8、与我校签订协议的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9、经我校考核合格的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已与我校签订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可予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分项目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30%。符合教育部规定(教学厅[200611号文件)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一级(含)以上级别的运动员,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核,合格考生分项目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20%。
11、运动训练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07运动训练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2、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在满足以下条件: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150分制):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含专项成绩)不低于70分(100分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的情况下,按照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女生录取比例为3:10
13、部分专业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当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
成时,可在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
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已录取的定向生必须在入
学注册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对于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
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4、国防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国防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5.体检标准按我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的《北京师范大学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