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1.高中毕业生、中等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爱国守法、身体健康;
3.音乐学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58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绘画和书法基础,有一定的临摹与创作能力,无色盲、色弱。
二、报考地点及办法
1.面向广西招生:2010年我校继续在广西招收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的考生参加广西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本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另设校考;报考我校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的考生参加广西艺术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以此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面向外省招生:2010年我校将在湖南、山东、江西、河南、江苏、安徽等省招收音乐学、美术学和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在湖南、山东、河南、安徽等省招收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本科专业。我校将在湖南、山东、江西、河南、江苏、安徽六省单独设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高中毕业证或学校学历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报名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安排表:
省份 | 考试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联系电话 | 考试地址 | 招生计划 |
河南 | 音乐学 | 2010年2月6日-7日 | 2010年2月8日 | 中原工 学院(北校区) | 0371-67698700 | 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 音乐学在7省共招生80人;美术学在7省共招生80人、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在5省共招生30人,艺术设计在7省共招生 60人。 |
美术学 | |||||||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 |||||||
艺术设计 | |||||||
湖南 | 音乐学 | 2010年2月3日-4日 | 2010年2月5日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0731-88837288 |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 |
美术学 | |||||||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 |||||||
艺术设计 | |||||||
江西 | 音乐学 | 2010年3月3日-4日 | 2010年3月5日 |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 0791-8298018 | 南昌市顺外路800号(原338号) | |
美术学 | |||||||
艺术设计 | |||||||
山东 | 音乐学 | 2010年3月7日-8日 | 2010年3月9日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536-8223019 | 具体考点地址见潍坊招办通知 | |
美术学 | |||||||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 |||||||
艺术设计 | |||||||
江苏 | 音乐学 | 2010年3月3日-4日 | 2010年3月5日 | 南京师范大学 | 025-85891851 | 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 |
美术学 | 2010年3月3日-4日 | 2010年3月5日 | 无锡市高招办(湖滨中学考点) | 0510-82810954 (考点) | 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号 | ||
艺术设计 | |||||||
安徽 | 音乐学 | 2010年2月2日-3日 | 2010年2月4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0551-3876268 或3876277 |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
美术学 | |||||||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 |||||||
艺术设计 | |||||||
广西 | 音乐学 | 广西考生参加本省艺术类统考,请考生注意本省艺术类考试的通知 | |||||
美术学 | |||||||
艺术设计 | |||||||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 参加广西艺术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
1.广西艺术类专业考试以广西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美术学专业(书法教育方向)的考试以广西艺术学院通知为准。
2.外省考点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①演唱或演奏(包括民乐演奏),演唱或演奏的曲谱自备;②乐理;③视唱。
3.外省考点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4.外省考点美术学专业(书法教育方向)专业考试科目: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
5.外省考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中旬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寄发专业成绩单,考生可通过广西师范学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四、文化考试
考生凭专业考试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统一考试。
五、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就业处电话:0771-3903928
联系人:张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邮编:530001
学校网址:http://www.gxtc.edu.cn
艺术学院电话:0771-5648128
联系人:龙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
邮编:53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