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院及专业介绍
(一)设计艺术学院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科始于1982年,是全国最早成立的设计艺术学科之一,1993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同年在全国首批获“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设计艺术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是全国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单位,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在国内同专业中处于领先地位。2006年10月,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名列美国《商业周刊》评出的全球60所最佳设计学院之一。2007年11月工业设计专业被评为首批国家级特色专业,2008年学院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被评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拥有王序、龙兆曙、何人可、赵江洪等一批具有丰富艺术设计实践和教学经验的名师,获得了全国和湖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编著了一批设计类专业全国统编教材,创造了一大批科研和设计成果,曾荣获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优秀教材一、二等奖,湖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等多项奖励,学生在国内外设计竞赛中获得多项大奖。毕业生基础扎实、知识全面,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于海尔、长虹、美的、TCL、华为、LG、诺基亚等企业,任教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央美院、中国美院、上海交大等近百所高校。毕业生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攻读国内外研究生。
艺术设计(工业造型方向)专业
工业造型方向培养具有中国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动手能力强,适应当前工业设计发展新潮流,能从事产品设计与开发、研究和教学的专门人才。主干课程有:计算机基础(平面)、计算机应用(三维)、素描、色彩、构成、设计表现、设计创意学、产品设计基础、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系统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环境设计、人机工程学、工业设计史、设计心理学等。学生毕业后可到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产品设计教育和研究,或服务于设计公司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产品设计开发与研究等工作,也可报考设计艺术学研究生。由于本专业主要课程均需要使用计算机,该专业学生需自己准备笔记本电脑。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模块、数字传播设计模块)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培养具有中国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动手能力强,在视觉艺术、平面设计与数字媒体设计等领域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入学后,学生将首先接受艺术修养、视觉表现及设计创意等方面的专业基础训练。随后,学生将自主选择进入视觉传达课程模块或数字传播设计课程模块,针对不同的设计领域与媒介平台,深入学习相关的设计理论、设计方法与实践技能。
在专业基础阶段,学生主要学习艺术设计专业内通识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基础课程主要包括:造型基础、设计色彩、二维形式基础、三维形式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创意学、标志设计、文字设计、编排设计等。
视觉传达设计模块:学生将深入学习印刷、包装及广告等视觉传达设计相关理论、方法与实践技能。此模块课程主要包括:印刷品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品牌与形象识别系统、网页设计等。
数字传播设计模块:学生将深入学习影像、动画及图形界面等数字媒体领域内的设计理论、方法与实践技能。此模块课程主要包括:影像拍摄与编辑、三维动画与后期、交互设计基础、数字界面原型等。
学生毕业后可到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艺术设计相关教育与研究,或服务于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等媒体、软硬件平台开发组织、各类设计策划/咨询公司、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策划、平面设计、印刷、包装、展示、展览、动画设计、影像设计、网站设计、图形界面设计等工作,也可报考设计艺术学研究生继续深造。由于本专业主要课程均需要使用计算机,该专业学生需自己准备笔记本电脑。
(二)建筑学院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可追溯至湖南高等学堂于1905年所设的土木学科,先后有两位中国著名的建筑学家——刘敦桢,柳士英在此主持教育,1929年创办建筑学专业,是国内最早创办的建筑学专业之一。1960年设立五年制建筑学专业,1962年招收建筑学专业研究生,是国务院授权的国内第一批建筑学研究生招生院校之一。1996-2008年期间,连续四次通过建设部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现设有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景观学四个本科专业,建立了建筑学一级学科所属的全部二级学科硕士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博士点,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招收环境艺术方向硕士研究生,2007年开始招收环境艺术方向博士生。多年来,建筑学院在办学上吸取湖湘文化精华,博采国内外建筑教育的先进经验,形成了重基础训练,重动手能力培养,重设计实践的教学特色。近年来,还在建筑与文化、中日民居比较研究、湖南传统建筑、社区环境规划、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了新的开创性成果。建筑学院历经近80年的发展历程,已发展成学科齐全,学术基础扎实,师资力量雄厚,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学院。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设计艺术修养,系统地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与方法,能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及其研究以及从事环境艺术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环境艺术设计及其相关的各种知识;理解环境与建筑、环境与规划、环境与社会的整体关系;了解中外环境艺术思潮的基本理论和主张,并用于指导环境艺术设计和创作;具有较强的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的动手能力及艺术修养,并能很好地表达设计意图。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素描、色彩、建筑风景速写、环境艺术设计基础、环境艺术表现技法、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家具设计、陈设艺术设计、设计心理学、建筑史、美术史、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学生毕业后可到大中建筑设计研究院及装饰设计部门从事建筑环境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家具设计、艺术设计等,还可到各大中院校从事环境艺术教育工作,或继续攻读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研究生。
二、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计划
三个专业方向共招收97名,文理兼招,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专业考试的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再作细分。
三、报名
1、报考条件
热爱艺术和设计事业,有一定美术和设计基础,富于创新精神,无色盲或色弱的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联考,则考生需取得联考合格证方可报名考试。
2、考试地点
我校2009年在湖北、河南、广东、山东、江苏、陕西六个省设立专业考试考点,考生只能到其中之一考点报名考试(注:请考生关注考点所在省招考部门的最新政策通知)。
省份 | 报名与考试地点 | 联系电话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 | 027-85620975 |
河南 | 郑州铁路第六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0371-68354179 |
广东 | 广州市美术中学(广州市东风东路580号) | 020-83869022 |
山东 | 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小礼堂(青岛市山海关路19号) | 0532-85786211 |
江苏 | 无锡湖滨中学(无锡市建业路17号) | 0510-82810954 |
陕西 | 西安工程大学(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 029-82330087 |
3、考试时间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武汉 | 2009年2月8-9日 | 2009年2月11日 |
青岛 | 2009年2月5-6日 | 2009年2月7日 |
无锡 | 2009年2月13-14日 | 2009年2月15日 |
郑州 | 2009年1月16-17日 | 2009年1月18日 |
广州 | 2009年2月12-13日 | 2009年2月14日 |
西安 | 2009年2月5-6日 | 2009年2月7日 |
4、报名手续及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凭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艺术专业高考考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和考试,不允许代报名。
(2)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一份。考生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复印件无效),背面写上姓名,贴在报名表上一起交报名处。
(3)考试费每生170元。
(4)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
①素描:考核学生准确、快速、生动、记忆表达能力(静物)。
②色彩:考核学生对色彩的感悟及应用能力(静物或风景)。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学校实行统一封闭阅卷,2009年3月1日发放合格考生成绩通知单,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cn)上公布。
五、录取
考生在取得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我校。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综合分(综合分=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0+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色彩、素描单科满分均为150分)为基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我校认可湖南省联考成绩,湖南籍考生报考我校只参加湖南省美术联考,按照湖南省录取办法录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六、其它
1、考生接到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后,按要求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核实相关信息,并将填写高考报名号和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回执在2009年3月10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者按自行放弃资格处理。
2、学费标准:8000元/人·年(以2009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23067、8823560、8823760
传 真:0731-8823070
电子邮箱:czq@h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