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 、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绘画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具有绘画创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绘画的、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绘画创作的专业技术;
3.具有专业艺术创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国内外美术发展的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 素描、色彩、专业技法、创作、中外美术史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实践、艺术考察,每年1~2次,一般安排4~6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雕塑、美术学
开设院校:四川美术学院 贵州大学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山西大学 内蒙古大学 鲁迅美术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河南大学 湖北美术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 西北民族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南开大学 四川大学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清华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佳木斯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青岛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大学 四川音乐学院 北京语言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南京晓庄学院 安徽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青岛建筑工程学院 大理学院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