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共设6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主要包括军事、公安、司法、航海类、小语种、特殊定向、公费师范生等专业,本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军事类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非军事类院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3)定向:设6个平行志愿(公安定向最先投档,志愿须填报在A栏;其余院校平行投档)。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国家专项本科。本批次设2组志愿栏:
1)需政考面试的高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2)其他高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第一批本科。主要包括教育部直属院校、“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列入的其他本科院校、地方专项、苏区专项。本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设1个特殊选拔单志愿,取得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才能填报(安排在一、二本对应批次正式投档前投档)。
2)设10个一本院校平行志愿(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和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代号高校均为无效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4.第二批本科。主要包括除列入提前批、第一批本科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本批次设2组志愿栏:
1)设10个二本院校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5.提前批高职(专科)。主要包括直招士官、公安、司法院校,以及部分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专业,本批次设置2组志愿栏:
1)直招士官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其他列入该批次院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6.高职(专科)批次。包括除提前批高职(专科)以外的所有招收高职(专科)专业的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以上各批次每个院校志愿后面均设6个专业志愿。
二、艺术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共设4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主要为公办本科院校。本批次分2个档次设置志愿栏:
1)艺术提前批本科单志愿。征集两次,每次设1个征集志愿。
2)艺术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凡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本科高校艺术类各专业(含苏区专项),原则上纳入本批次。按照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含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共5个专业组(以下简称“5个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招生计划按5个专业组分类编制并按此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一次,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普通批本科:主要为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本批次分2个档次设置志愿栏:
1)艺术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且未列入提前批本科录取的高校艺术类各专业原则上纳入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顺序、招生计划编制、志愿数(含征集志愿)同艺术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
2)艺术普通批本科单志愿:依据校考艺术专业成绩录取的,设单志愿。征集两次,每次设1个征集志愿。
3.提前批高职(专科):部分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单志愿。征集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4.高职(专科):除列入提前批高职(专科)外的其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两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三、体育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共设3个批次)
1.第一批本科:主要为“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体育类院校等。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第二批本科:未列入第一批本科的其他本科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高职(专科):所有高职(专科)体育类专业。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只征集一次)。
四、“三校生”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1.文理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2个批次)
1)本科批次,设10个平行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志愿栏)。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高职(专科),设10个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2个批次)
1)本科批次,设单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志愿栏,与艺术类普本单志愿同时录取。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2)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填在提前批高职(专科)志愿栏,与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同时录取。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五、投档次序
1.提前批本科,先投空军、海军招飞。之后投公安定向、运动训练单招,再投军事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事类单志愿(先投提前艺术类单志愿,再投文理)。待提前艺术类单志愿录取完成后投提前批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
2.国家专项本科,先投须面试高校单志愿;然后投出其他院校平行志愿。
3.第一批本科,在正式投档前完成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高校专项等投档(列入二本批次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二本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和录取。
4.同时段内不同志愿栏院校的征集志愿同一时间填报,投档按先后次序一次投完。提前本科艺术类和文理、体育类第一批本科征集投档,先投艺术类征集单志愿,再投体育、文理一本征集志愿,待艺术类单志愿征集志愿录取完成后再投艺术类征集平行志愿;艺术类普本第一次征集投档,先投普本征集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再投普本征集单志愿。
5.同时段内涉及艺术、体育、文理多个科类的,如无特殊规定,按艺术、体育、文理顺序投档。艺术类平行志愿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含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顺序投档。
6.定向在相应批次统招后投档;征集志愿投档时,在统招投档后不等下载立即投出。
7.预科在相应批次统招投档后不等下载立即投出;征集志愿投档时,在统招投档后不等下载立即投出。
8.各批次的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与单志愿)一律无效。
9.降分投档
文理类,在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得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下20分进行投档。
批次 | 填报时间 | 备注 | |
集中填报 | 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军事类院校志愿 | 6月24日9时-6月25日17时 | 填报期间,允许对当次填报志愿修改1次 |
网上填报提前批非军事类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志愿)、第二批本科(艺术类普通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三校生本科及高职院校志愿 | 6月29日9时-7月2日17时 | ||
征集志愿填报 | 提前批本科文理(含定向)网上征集志愿 | 7月11日9时-15时 | 提交后,不允许修改 |
提前批本科艺术单志愿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 | 7月13日9时-15时 | ||
国家专项本科网上征集志愿 | 7月14日9时-15时 | ||
提前批本科艺术单志愿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 | 7月16日9时-15时 | ||
提前批本科艺术类平行志愿(含苏区专项)征集;第一批本科文理(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预科、体育类网上征集志愿 | 7月21日9时-15时 | ||
第二批本科文理类(含预科)、体育类,三校生文理类本科网上征集志愿 | 7月28日9时-15时 | ||
艺术类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单志愿及三校生本科艺术类网上第一次征集志愿 | 7月29日9时-15时 | ||
第二批本科文理类(含预科)、体育类,三校生文理类本科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 | 7月30日9时-15时 | ||
艺术类普通本科单志愿,三校生本科艺术类单志愿网上第二次征集志愿 | 8月1日9时-15时 | ||
提前批高职(专科),三校生高职艺术类网上征集志愿 | 8月3日9时-15时 | ||
高职(专科),三校生高职文理类、体育类网上征集志愿 | 8月7日9时-15时 | ||
高职(专科),三校生高职文理类、体育类网上第二次征集志愿 | 8月9日9时-15时 | ||
凡在上述时间未填报或未成功提交的,均认定为自动放弃该次志愿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