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四川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录取原则如下:
1、港、澳、台籍学生:复试外语成绩6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复试专业成绩75分及以上;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外语成绩5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复试专业成绩60分及以上;
3、专业学位:复试外语成绩55分及以上,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复试专业成绩75分及以上,按录取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成绩6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复试专业成绩75分及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按录取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美术教育与油画艺术专业方向未完成的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计划,从报考油画艺术方向考生中按录取加权分从高到低排序调剂录取。未完成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从未拟录取的学术型上线考生中(不含艺术学理论)按录取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调剂录取。
三、录取加权分计算公式:
1、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艺术设计的录取加权分数=初试总分÷5×50%+(面试×5%+英语×15%+专业×80%)×50%;
2、艺术学理论的录取加权分数=初试总分÷5×50%+(综合素质面试×40%+英语×15%+专业×45%)×50%;
3、录取加权分数按小数点后保留三位计算。
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拟录取最低分数
研究方向名称 | 招生 计划 | 最低录取 分数 | 研究方向名称 | 招生 计划 | 最低录取 分数 |
中国画艺术 | 3 | 78.925 | 装饰艺术设计 | 5 | 78.150 |
油画艺术 | 24 | 73.125 | 陶瓷艺术设计 | 2 | 79.075 |
新媒体艺术 | 3 | 74.500 | 服装艺术设计 | 5 | 79.275 |
版画艺术 | 3 | 77.450 | 工业设计 | 5 | 78.500 |
雕塑艺术 | 9 | 76.850 | 建筑艺术 | 3 | 76.000 |
美术教育与油画艺术 | 3 | 71.250 | 景观建筑设计 | ||
美术史论 | 12 | 78.925 | 摄影艺术 | 3 | 77.200 |
设计史论 | 3 | 80.300 | 影视美术 | 2 | 81.650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5 | 76.675 | 动画艺术 | 10 | 77.300 |
环境艺术设计 | 13 | 77.450 | 艺术硕士 | 39 | 71.075 |
数码媒体艺术设计 | 3 | 76.450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60.800 | |
装潢艺术设计 | 10 | 77.500 | 港澳台 | 80.750 | |
漆画艺术设计 | 1 | 76.475 |
注:专业学位研究生上线生源不足,调剂录取2名未被学术型研究生拟录取且录取加权分数排名最高的上线考生(服装艺术设计和陶瓷艺术设计各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