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国内各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所有硕士专业(含31个学术型硕士专业、法律硕士(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硕士、艺术硕士(音乐、美术)、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现将2011年接收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取得所在院校2011年推免生资格。
二、提交材料
(一)《西北民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1份(附件一,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dwzy.xbmu.edu.cn/yjsc/下载);
(二)经省级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三)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四)大学外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1份(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五)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如获奖证书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接受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10日(以寄送到达日期为准,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申请者做好资料的留存工作)。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请于2010年10月10日前(以到达时间为准)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到研究生处。
(二)经我校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通知申请本人于10月16日前到研究生处报名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参见我校2011年招生目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三)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合格考生公示7天。无异议者,由我校研究生处出具同意接收函件并签订协议。
(四)取得我校接收函的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推免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时间为10月31日前,现场确认时
间为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不能被录取。
四、特别说明
(一)我校从2008年起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全部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评选学业奖学金。
(二)学校将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奖励,具体为:来源于 “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不含专业学位推免生),在其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奖学金3000元;来源于 “211工程”高校的推免生(不含专业学位推免生),在其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奖学金2000元;来源于其他高校的推免生(不含专业学位推免生),在其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奖学金1000元。
(三)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和实施以研究生“三助”( 助教、助研、助管)、国家助学贷款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四)学校每年出资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举办研究生学术论文大赛,旨在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意识,提高研究生的创新水平,培养面向21世纪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五)推免生一般可在本科所学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
下选择专业。对部分在某一方面有学术特长或有培养潜质的推免生,
允许跨学科选择专业。
(六)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优秀成绩或在校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获得科研成果者优先接收。
五、其他
(一)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到其它院校申请推免资格,不得“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视为本人违约。
(二)被录取的推免生在2011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本办法如与教育部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不符,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2938299
网址:http://dwzy.xbmu.edu.cn/yjsc/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