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厦门)章程
总则:
本届比赛将于2010年10月28日至11月7日在中国厦门举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承办,比赛组委会主持全部赛事。比赛评审委员会由国际知名音乐家组成。评委将认真、公正地为每位选手打分。评审委员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本比赛不可改变的最后决定。
参赛者不限国籍,凡年龄在17—32岁之间(1978年10月28日—1993年10月28日出生)的选手,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共分三轮进行。进入半决赛人数不超过12人,进入决赛人数不超过6人。比赛组委会全权负责组织比赛期间的录音、录像、电视转播、网络传播、获奖选手音乐会以及其它相关活动。所有音像制品的版权属于比赛组委会,不向选手另付报酬。比赛获奖选手将有机会参加由比赛组委会提供的至少3场音乐会(合同另签)。
一、报名及参赛有关事项:
1. 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可比赛官方网站上下载),附交所要求材料,于2010年6月20日前,以邮递(邮戳日期为准)或送交方式向比赛组委会报名。随同报名表需附以下材料:
* 近期半身照片3张(4×5cm),黑白演出照片2张(8×10cm,适合印刷用)。
*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 本人简历和接受专业教育的毕业证书(影印件)或在学证明书及一位音乐家的推荐函。无专业学历者,需提交两位音乐家的推荐函。
* 由本人签字及一位音乐家签名证明属实的近期演奏的录像DVD或录像带一盒。曲目要求如下:
⑴ 技巧性练习曲两首,其中一首为肖邦练习曲
⑵ 巴赫:《十二平均律钢琴》前奏曲与赋格一套
⑶ 古典奏鸣曲第一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的作品
⑷ 自选乐曲一首(10分钟左右)
请将报名材料寄往如下地址:
第五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组委会
中国厦门市体育路95号
邮编:361012
附:报名表格填写不清或所附材料不齐全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材料不予退还,选手应自行备份所寄申请材料。比赛组委会为选手材料保密,并有权要求选手补充材料。
2. 比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材料进行预选,以确定报名者的参赛资格,并将结果于2010年7月20日前以传真、邮递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报名者。报名者接到比赛组委会确认参赛资格的通知后,应于2010年8月20日前(以汇款日期为准),电汇或邮汇60美元(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按外汇比价付人民币)的报名费至:
人民币汇款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厦门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8331 0201 1100 7086
户名:厦门市文化局重大艺术活动办公室
美元汇款帐户:
开户银行: Bank of China Xiamen Branch
帐号: 8400 0850 0408 0960 14
户名: xia men shi wen hua ju
zhong da yi shu huo dong ban gong shi
银行代码: BKCHCNBJ73A
3. 比赛组委会收到报名费后,将于20天内通知参赛者,确认其参赛资格。
4. 参赛者本人应于2010年10月26日至27日抵中国厦门在比赛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
5. 参赛者出场顺序由抽签方式决定,抽出的顺序贯穿整个赛程。参赛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6. 比赛一律背谱演奏。演奏曲目的顺序和乐曲中的反复由选手自行决定。
7. 参赛者的曲目如有更改,必须在2010年8月30日前向比赛组委会申报。比赛期间不得临时更改曲目。
8. 对参赛者的旅费及食宿规定如下:
* 凡被确认参赛资格的,来自欧洲、美洲、大洋洲、非洲地区的选手可得到比赛组委会500美元的旅费补贴;来自亚洲各国及中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选手可得到250美元的旅费补贴;
* 参赛选手在比赛前两天(2010年10月26日)起至比赛结束(2010年11月7日)的食宿费按下列规定由比赛组委会负担:
参加初赛者:至初赛结束翌日上午
参加复赛者:至复赛结束后翌日上午
参加决赛者:至颁奖典礼结束翌日上午
* 参赛选手陪同者的旅费、食宿及交通费等一律自理,比赛期间的食宿可委托比赛组委会代为安排,但仅限于比赛组委会指定的饭店或旅馆。
二、设奖名次及奖金数额:
第一名: 30,000美元
第二名: 20,000美元
第三名: 10,000美元
第四名: 8,000美元
第五名: 6,000美元
第六名: 5,000美元
肖邦作品优秀演奏奖 2,000美元
三、比赛曲目:
初赛:总时间为25—30分钟
1、 一首技巧性练习曲,选自肖邦作品10号(第3、6、9首除外)或作品25号(第1、2、7首除外);
2、一首技巧性练习曲,除肖邦外任何作曲家的作品;
3、在肖邦以下作品中选择一首作品:叙事曲、谐谑曲、幻想曲、船歌、波兰舞曲;
4、 一首自选作品
半决赛:总时间为55—60分钟的独奏会
1、一首完整的古典奏鸣曲,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的作品;
2、 若干自选作品(不得重复初赛曲目)。
决赛:
1、一首莫扎特钢琴协奏曲,选自作品K271、K466、K467、K491、K537、K595;
2、一首钢琴协奏曲,选自下列作品:
贝多芬 C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 OP.37
G大调第四钢琴协奏曲 OP.58
降E大调第五钢琴协奏曲 OP.73
肖 邦 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 OP.11
F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 OP.21
李斯特 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
舒 曼 A小调钢琴协奏曲 OP.54
勃拉姆斯 D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 OP.15
降B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 OP.83
柴可夫斯基 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 OP.23
拉赫玛尼诺夫 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 OP.18
D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 OP.30
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 OP.43
普罗科菲耶夫 降D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 OP.10
C大调第三钢琴协奏曲 OP.26
重要日期:
2010年6月20日 申请截止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2010年7月20日 通知预选结果
2010年8月20日 支付报名费截止日(以汇款日期为准)
2010年8月30日 曲目更改截止日
2010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 在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
2010年10月28日 比赛开始
2010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 初赛
2010年11月1日至11月2日 半决赛
2010年11月3日至11月4日 决赛选手与乐队排练
2010年11月5日至11月6日 决赛
2010年11月7日 颁奖仪式暨获奖者音乐会,闭幕式
四、本章程由第五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厦门)组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