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近日公布一项针对为员工申请H-1B签证的顾问公司备忘录,对雇主和雇员的关系订下严格定义。备忘录指出,H-1B申请是否成立,取决于雇用关系是否真实存在,重点是雇主对雇员是否有管辖权。移民局并明确表示,自行开办公司的外国人不能为自己申办H-1B签证。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移民律师界认为,这份备忘录可能改变整个H-1B顾问公司的行业状态,尤其是以印度裔为主的合约外包型计算机IT业顾问公司,更可能迫使这些顾问公司搬迁海外,使H-1B申请人数大为减少。
雇主对雇员的管辖包括雇主能监督雇员的日常工作,雇主可直接聘用、付工资和解雇雇员,雇主为雇员扣税,雇主为员工提供福利,雇员使用雇主提供的信息完成工作,雇员的工作成果与雇主有直接关系,雇主对雇员的管辖促成雇员完成工作。不过移民局表示,因为自行开办的公司无法解聘自己,所以不符合H-1B的条件。目前以自雇方式取得H-1B身分者,在延期时会有困难。
编辑:启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