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7月1日开始,加拿大签证材料要求又有新的变动,除了之前要求的担保金来源解释,现在还需要提交担保人近两年的个人所得税地税局缴税证明。
大使馆的要求,不难看出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收入证明有一定的不信任感,前几个一直是使馆打假的时期,由于有一些不负责任的申请人,提交了不符实的工作收入证明,或者是收入有浮夸的现象,由此可见,签证官对材料的真实性更加重视了。
其实,实话对使馆来说,也许是最有效的方法,就算是材料有缺陷,或者不符合要求,只要有技巧的解释好就好了。因为就目前国内的税收政策,以及公司管理,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来说,是不可能每一个家庭的经济来源都能用税收来衡量,我想这个签证官也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还是那句话,不管怎么样,保持材料真实是最重要的。